2025-04-10 19:28 中央社/ 台北10日電
立德已委任律師對後續事宜妥善處理,將依調查結果盡速依法律程序維護公司財產利益,保障股東權益。
另外,立德已委請會計師協助改善相關內稽、內控制度,並擬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、修訂公司內控制度及印信管理辦法,落實內控及內稽制度。
2025/04/10 17:27
〔記者方韋傑/台北報導〕電源供應器廠立德(3058)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,揭露重大內控缺失,竟有高階經理人漏報公司處分股款,金額高達1億19萬8500元,且經擴大清查後,發現該名高階經理人2年前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處分未上市櫃股票500萬至660萬股,帳列成本為1075萬1151元至1419萬1519元。
立德指出,簽證會計師查核公司去年度財報時,發現未上市櫃公司持股數量短少950萬股,經內部初步調查,是相關股數出售之後,1名高階經理人漏列股款交易,導致會計科目並未入帳,3月已全額匯入本公司帳戶,並無損失,同時,基於上開事實,已立即將該高階經理人調整為非主管職,並計兩大過處分。
立德表示,經內部擴大清查,發現該名高階經理人2023年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,處分該未上市櫃股票500萬至660萬股,且未入帳也沒有收回款項,對此,公司已委任律師持續釐清相關事實,針對後續事宜將妥善進行處理,依調查結果盡速循法律程序維護公司的財產利益,以確保本公司的股東權益。
立德提到,會計師已對公司出具內部控制重大缺失函,為此,管理層已向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報告事件全貌,並納入內控聲明書揭露,現正全盤釐清查明,以追究相關疏失人員的法律責任,同時,公司在第一時間已委請會計師協助改善相關內稽內控制度,並已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修訂管理辦法。
立德強調,對於內控制度與財務程序,未來將持續予以精進,落實公司治理與財務透明原則,以保障全體股東及投資人權益,並將相關重大缺失事件視為契機,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與風險控管機制,防杜類似情事再次發生。
根據以上新聞的案例,以下是分析出的內控失靈項目:
1. 權責分工與監督機制失靈
- 許多上市櫃公司都會進行轉投資,但並非所有投資都屬於公司主要業務,故常由少數員工、高階經理人進行相關操作,但因高階經理人層級較高、其他經手員工能監督的力道較少,造成監督機制不足。
2. 交易流程與紀錄控管失靈
- 處分股票後,相關交易未依正常程序入帳,導致會計科目遺漏且未及時發現,應定期進行盤點,而非僅相信經手人提供的資料,顯示公司在重要交易的記錄、入帳與對帳流程缺乏有效控管及即時稽核。
3. 款項收付管理失靈
- 處分資產後,財務單位因不知資產已被處分,未能及時入帳,並催收相關款項,處分交易為2023年發生,未建立有效的追蹤與核對機制,遲至2025年由會計師盤點時才發覺異常。
4. 內部稽核與異常警示機制失靈
- 重大交易未即時被內部稽核或管理階層發現,需等到會計師查核年度財報時才揭露,反映日常稽核、例行審查與異常警示機制不足。
5. 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內控管理失靈
- 會計師指出公司未督促子公司建立合理內控制度,顯示集團層級的內控管理與監督也存在缺口。